您的瀏覽器不支援VBScript語法,但是並不影響您獲取本網站的內容
:::
留言主題
黎和里里長:李啟宏 電子郵件:bi_lihe@mail.taipei.gov.tw 留言日期:2023/1/12 上午 09:18:05  編號:9124  收文號:1126001178
主題:請鈞所協助函轉大安分局變更本里里民活動場所監視器管理人姓名及聯絡電話
內容:本里里民活動場所監視器管理人業已由新任里長李啟宏負責管理,請鈞所協助本里里辦公處函請大安分局進行變更。
民政課回覆 電子郵件:bi-civil@mail.taipei.gov.tw 回復日期:2023/1/12 下午 04:12:57
分類項目:鄰里環境維管案(市容:衛生、交通、噪音、廢棄車輛及物品)
內容:親愛的李里長您好:
有關您留言反映事項,本所已通知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的來信。
敬祝 平安快樂
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