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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臺灣 從大安開始」行動藝術-傳愛照片徵集活動

「我愛臺灣 從大安開始」是一種體驗愛與感動的行動,想讓更多人關心、愛護這片土地,透過市民活動參與及傳愛照片的分享,讓市民看見更多大安的美好,台灣的美好。我們以謙卑的心從大安開始行動,邀集市民分享參與「2013走讀大安文化節」活動照片及自行體驗大安區人、事、景、物、生活畫面的照片,凡提供傳愛照片獲獎者最高獎金一萬元,但無論是否得獎,所有市民上傳提供的傳愛照片皆會以大圖輸出展示於大安區行政中心1樓廣場前與捷運站內,誠摯歡迎您來參與傳愛照片徵集活動喔~

(PS:本活動分二階段比賽,第一階段:4月10日—4月30日里辦公處傳愛照片FB按讚比賽,第二階段:5月1日—6月30日一般市民傳愛照片比賽,詳情請參以下說明)


第一階段比賽:里辦公處比賽

◇ 繳件方式
照片作品統一由里幹事以電子檔送交公所人文課,於2013年3月30日前。

◇ 照片主題
形塑里辦公處形象。具代表性,傳遞令人感動、感人、溫馨、會讓人會心一笑的大安區人、事、景、物、生活畫面。

◇ 評分辦法
各里辦公處上傳的1張傳愛照片,經市民FB按讚票選出前十二名。FB按讚票選佔總分100%。
(市民按讚時間從4月10日—4月30日)

◇ 獎勵內容
第一名:1萬元(里辦公處9千,里幹事1千)獎金與獎狀
第二名:6千元(里辦公處5千,里幹事1千)獎金與獎狀
第三名:4千元(里辦公處3千,里幹事1千)獎金與獎狀
第四名至第十二名:將獲選成2014年大安桌曆
得獎照片將放置區公所1樓廣場及捷運站內展示數月喔~

◇ 作品規格
1.參加件數限1件。
2.拍攝時間不限。
3.每件作品需確實填寫相關文字說明。
「照片名稱」欄位請填寫作品主題。
「照片介紹」欄位請填寫100字有關此作品敘述。
4.作品以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作品原始檔案規格畫素須為500萬畫素(72dpi以上),檔案大小(照片尺吋)3MB-5MB之JPEG(fine , high quality)。


第二階段比賽:一般市民比賽

◇ 繳件方式
1.照片上傳大安區公所網站,網址:http://www.dado.taipei.gov.tw/「2013走讀大安文化節」專區。
  (1)照片作品於2013年5月1日—6月30日23:59前(以網站系統時間為準),
  將作品上傳至「2013走讀大安文化節」專區。
  (2)上傳照片時請完整填入所有資料欄位,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未成功,不納入比賽。
2.照片郵寄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以數位檔照片作品燒錄成光碟,於2013年5月1日-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
  郵寄至(10650)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2013走讀大安文化節」收。

◇ 照片主題
具個人風格,傳遞令人感動、感人、溫馨、會讓人會心一笑的大安區人、事、景、物、生活畫面。

◇ 評分辦法
主辦單位評選佔總分60%,另加入 FB按讚票選成績(佔總分40%)。

◇ 獎勵內容
第一名:1萬元獎金與獎狀
第二名:6千元獎金與獎狀
第三名:4千元獎金與獎狀
第四名至第十二名:獲得800元等值禮物乙份與獎狀
得獎照片將放置區公所1樓廣場及捷運站內展示數月喔~

◇ 作品規格
1.參加件數不限1件。
2.拍攝時間不限。
3.每件作品需確實填寫相關文字說明。
「照片名稱」欄位請填寫作品主題。
「照片介紹」欄位請填寫100字有關此作品敘述。
4.作品以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作品原始檔案規格畫素須為500萬畫素(72dpi以上),檔案大小(照片尺吋)3MB-5MB之JPEG(fine , high quality)。


◆ 頒獎及作品展覽日期(正確日期、地點於公所官網及FB通知)
1.頒獎日期:預定2013年7月20日。
2.頒獎及作品展覽地點:
時間:預定從2013年7月20日開始
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公所1樓廣場、捷運站內。

◆ 附則
1.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逕行使用於宣傳、發表、出版、佈置、展覽、刊登報章雜誌或印製書冊等,不另 給酬,但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以複製方式保留得獎作品,自由使用複製品。
2.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3.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4.主辦單位擁有對參賽作品審查之權利,嚴禁內容涉及侵害他人著作財 產權、色情、暴力或有妨礙社會正當風氣之圖像。
5.主辦單位保有活動之最後決定權。